《中国司法鉴定》
当前,汽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过程较为重要的工具,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3.1亿辆,其中汽车占2.17亿辆(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的保有量约占机动车的70%。近年来,随着汽车总量的不断增高,汽车事故案件涉及的保险理赔工作也随之加大,特别是一些特殊的汽车事故案件,如汽车火灾事故,当起火原因不明且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火灾原因不够明确时,保险公司无法作出拒赔或者赔款的决定。这时,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汽车的火灾原因进行鉴定,待鉴定机构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时,保险公司则可依据明确的火灾原因作出相应的行动。下面通过阐述一个典型的汽车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汽车火灾原因鉴定在解决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作用。
一、案例
2017年3 月,某保险公司承保的小型轿车(已过保修期)在一乡村平坦的公路发生火灾,消防人员赶往现场并将火灾扑灭。事后,车辆残体被拖回当地一修理厂,消防部门未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李某对车辆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自燃险、车损险等,李某认为车辆的起火原因无论是车辆内部自燃或者是车辆碰撞其它客体意外导致的燃烧,都应是保险责任,故李某随即准备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的损失,但保险公司对该车的实际投保车损金额与李某通过二手车商购买车辆时的金额存在差别且被保险人李某购买商业保险后不到一个月便发生汽车火灾的事故存疑,出于对明确汽车火灾原因及排除道德风险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委托我机构对该汽车的火灾原因进行鉴定。
笔者机构受理了该保险公司的委托,对该汽车的火灾原因进行鉴定:
(1)车辆外表检验:该车辆整体呈烧蚀状,车辆塑料外杠、前后大灯总成均被完全烧毁。水箱等金属材料均被严重烧蚀。车辆底部整体呈烧蚀烟熏状,油箱整体外形完好,无破裂变形痕迹反映。油箱内部仍有少量油状液体残留。车辆底部、顶部及四周均未见其它明显碰撞刮擦和变形痕迹反映(图1)。
(2)车辆内部检验:该车辆发动机舱、发动机进气管、皮带轮、水箱冷网、发动机周围部件及电线线束均被烧蚀,发动机左侧的汽车电瓶和行车电脑、继电器等部件均被烧蚀,发动机右侧传动轮上有皮带残留。
图1 车辆外表及发动机舱烧蚀情况
(3)现场检验:火灾现场位于一村道上,该处路段呈东北西南向,路面为水泥质地,路面宽6米,路面平直,无路面标线。道路两旁为宽阔的荒草地,无建筑物,村道两旁未见有路灯,行人和车辆稀少。位于路面西北侧有一大小约为4.6m×1.8m的烧蚀区域,烧蚀区域东北侧可见较大面积的可燃液体流淌烧蚀痕迹(图2)。现场地面及四周未见其它异常痕迹反映。
图2 现场地面可燃液体流淌烧蚀痕迹
(4)照片检验:保险公司提供的火灾现场及案件有关照片111张。检验所见:被烧车辆为夜间停在公路路边,车身未见明火,可见车辆整体已被烧蚀,车辆整体外形较完整,车身四周部件均未见明显的变形痕迹反映。被烧车辆周围未见其它可疑物品和外来火源燃烧蔓延的痕迹现象。
(5)结论:笔者公司鉴定人员从车辆残体外部及内部、现场情况以及保险公司提供的案件照片这几方面开展全面细致的鉴定工作,未发现电线电路短路熔痕,未检见有电路短路引起火灾的痕迹现象;被检车辆底部、顶部及四周均未见其它明显碰撞刮擦和变形痕迹,排除车辆因碰撞其它客体导致火灾的可能;车辆整车的烧蚀痕迹及车辆底部各部件底面的烧蚀情况、发动机传动皮带的烧蚀残留、发动机底部烧蚀烟熏痕迹判断,被检车辆应是在有助燃剂助燃的情况下整车瞬时起火燃烧。车辆整体烧蚀程度外部重于内部,前后左右车辆整体烧蚀程度均匀,车辆底部各部件表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烧蚀烟熏痕迹,结合现场地面有较大面积的可燃液体流淌燃烧痕迹,事故现场路面四周空旷、路段偏僻、过往车辆和行人稀少,事故现场符合人为故意纵火的条件,综合判断,本案车辆和事故现场痕迹符合人为添加助燃剂纵火所致。
(6)结果:保险公司依据我司出具的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汽车火灾原因鉴定),对当事人李某的索赔请求予以拒绝,并出具了拒赔通知书,李某事后主动撤回索赔请求。
二、讨论与思考
在上述案例中汽车火灾原因鉴定在对查清车辆起火原因的事实、解决保险理赔事宜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向保险公司收集事故车辆承保时的验车照片、事发时车辆照片及火灾现场概况照片、事后的受损照片以及车辆证件和保险单抄件,从事故发生的时间(购买商业保险不到一个月),地点(宽阔的荒草地,行人和车辆稀少),环境(夜间)等因素考虑,细致勘验车身、发动机舱与底盘等关键部位,结合现场地面较大面积的燃烧液体流淌痕迹,综合分析车辆的起火原因,得到科学准确的结论让保险公司以最直接的方式拒绝赔款,也震慑了该地区这种新型骗取保险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