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鉴定》
摘要
4月15日上午,郑州中院首次采取以竞争方式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200万余元,受到企业一致好评。据介绍,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案件,郑州中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引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降低当事人鉴定成本,提高案件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标的额高达7.1亿元,按照司法鉴定要求及收费标准,此次鉴定费用需要花费560万余元。为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郑州中院根据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本次竞争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司法技术部门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根据资质、实力、信誉等方面筛选10家备选机构,经随机双摇号的方式确定3家备选机构。
第二个阶段采用竞争方式,由该院组成的评审小组在3家备选机构中综合鉴定周期、竞争报价、机构实力信誉等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鉴定费用最低报价为300万余元的一家鉴定机构为该案的司法鉴定机构,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200万余元。
近年来,郑州中院司法技术部门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措施,充分运用“司法鉴定委托系统”“5G数字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司法鉴定服务。(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中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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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燕
责任编辑:王晓飞 谷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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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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